1、美国商标注册申请资格

根据美国商标法,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是任何国家或地区的企业、机构、社会团体、商人和自然人。他们以法人名义办理营业执照,以自然人名义提供身份证件。

2.美国商标申请的基础

(1)基于实际使用提交请求。

(2)根据使用目的提交请求。

(3)基于家庭登记提交请求。

3.美国商标在联邦和州一级注册。

在美国,商标申请人可以选择在美国注册商标,或者在他们业务发生的州申请注册。除了联邦商标法,美国每个州都有商标立法权、州级商标注册权和州级注册权。但各州商标局无权受理外国人的商标注册申请。即使外国人仅在当前状态下在美国从事贸易活动,外国人仍需向美国联邦专利商标局申请注册美国商标。

4.美国商标的维护和更新

(1)美国商标法规定,注册成功的商标应当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六年内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其使用证明,以维持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因特殊原因未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说明原因,不得放弃该商标,否则撤销该商标。

(2)注册人自商标注册之日起连续五年在美国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可以通过申请取得“无可争辩”的权利。一旦获得“无可争辩”的权利,注册人就有了在贸易中独占使用其商标的确凿证据,任何第三方都不能再以该商标缺乏显著性为由请求撤销商标注册。

(3)美国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每次续展仍需提交使用证明或未使用原因。否则,美国专利商标局将取消该商标注册。

(4)商标在美国到期前一年为商标续展期。如果错过了商标续展期,商标到期后还有6个月的商标续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