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第九条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而电商法第十条则明确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这也意味着,在淘宝等电商平台以及微信等社交平台销售产品的代购被定性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因此,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本次杭州执法人员上门首先查核的就是代购商户的营业执照。

执法人员会直接到代购的家里或仓库进行查核。看完营业执照后还会查关税,查到有漏税行为就必须补税。这表明国家已经非常重视代购行业的合法合规性了。

百花齐放的代购业,进口税如何界定成难题?

值得注意的是,跟微商和淘宝卖家不同,代购本身销售的是海外的产品,因此除了需要拥有营业执照外,还得确保进口税的合规缴纳。那么,代购商户在过去是如何被征税的呢?

第一种为海外商户代购产品直邮至国内。代购商户的主体在海外,通常为留学生。当国内消费者下单后,海外代购在当地进行采购。产品寄回国内有两种模式:

1.直接把产品从海外邮寄到消费者手上;

2.先把产品寄到国内仓库,然后转发到消费者手上。但不管哪种方式,产品通过邮政渠道进入中国,若被查验,将会按照邮税的方式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