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法律,任何商人都享有“独有权利”,将他的货品或服务区别于其他商人出产的货品或服务。
这样获得法律承认的“独有权利”, 一经联邦政府批准的注册商标才能在注册商标上加注注册标记的符号。
除上述符号可加印在商品上,获得联邦注册商标的持有人也可用下列英文字“Registered in U.S. Patent and Trade- Mark Office”,或简单地称“Reg.U.S.Pat.& TM off.”。
美国联邦专利商标局设在华盛顿,各州都设州立商标局。
由联邦政府获得的注册商标,在1989年11月以前批准的有效期是20年。
在1989年11月以后批准的,则只有10年有效期。
但可以申请延长,每次延长10年。
由州政府批准的注册商标,有效期通常是10年。
商标中的“服务商标”,只能应用在服务行业,如银行、酒店等。
商标中有的是“集团商标”,是给与一个集团属下各成员机构共同享有的商标,无论是服务或商品皆可。
“证书商标”是商标应用于其他人的产品、货品或服务行业上。
以商标作为防卫盾
美国的商标保护非常完善,它不仅可以阻止侵权商品进入美国市场,还能阻挠他人在您所专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上再注册一个相同或者可能令人误认与混淆的商标。
因此,注册商标能很好地制止竞争对手的恶意竞争,维护自己的利益。
增加企业的价值
注册商标是一种可以留传后世永续存在的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可以转让、继承,作为财产投资、抵押等,并有助于你的公司在股票上��时或被收购时的资产评估。
也许很多企业都认为现在还没有申请注册美国商标的必要,但问题是等到某一企业感到走向世界的必要和可能时, 自己的商标已被别人抢注了。
这时不管是另换新的商标,还是夺回原来的商标,企业都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联想的教训已众人皆知, 希望国内其他企业不要步其后尘。
即使暂时没有在海外使用、申请商标的必要, 也要考虑将来这样做的可能性。
提前的战略规划往往比事后应诉要省钱省事得多,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任何从事美国进口的商务人员都应考虑本身工业产权的利益,申请注册商标,以免受到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