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司股东变更:

1. 美国公司董事的人数:根据美国2006年公司法规定,美国公司董事的人数最少为1人,但没有最多人数的规定,公司可在其章程细则具体规定。

2. 美国公司董事会议的法定人数:美国公司董事会一定不能少于一名董事。

3. 美国公司董事的权利:美国公司章程细则一般都明确赋予美国公司董事组成的董事会管理公司的权利,但股东大会通常保留某些权利,例如决定美国公司董事的薪酬等。由于股东大会已把管理权限交给董事会,因此就不能随意取消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所作的决定。

美国公司董事的权利是经董事开会并通过董事会决议而行使的,任何一个美国公司董事本身并不拥有这种权利。公司章程细则一般规定董事会具有以下权利:

1. 代表公司使用公章;

2. 当董事职位有空缺时委任新董事;

3. 召集股东大会;

4. 在公司的注册股本范围内发行新股或债券,催交股款;

5. 签署汇票、支票和收条等;

6. 代表公司授权其它职员行使权力,但不能超过董事本身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