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适合企业实际的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应当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业自身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制度。

1.企业应实行严格的职责划分和授权控制,使各部门、岗位和员工明确职责。

同时,企业还应明确规定物理接触和保护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2.制定各种操作程序、管理措施和工作目标,制定明确的控制标准,定期进行评估,使员工能够按照规定的标准正确处理各种业务,实现预定的目标。

3.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企业会计信息系统、财务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处理权限,特别是在计算条件下,加强职责划分,加强对相关数据文件的保护。

同时,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体系,使管理者能够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处理债务管理等。

4.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员工了解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只有了解相关控制制度,才能自觉遵守。

5.内部控制制度应在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实施。

违反内部控制的员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控制规定进行处罚,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严重性。

二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增加外部独立董事的比例,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但应避免将外部董事变成花瓶

作为一名独立的仲裁员,公司的财务报告应经董事会批准。

当董事会有一定比例的独立外部董事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制和防止管理当局操纵财务报告,误导投资者的企图。

COSO报告《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提出,欺诈公司独立董事的比例低于非欺诈公司。

欺诈公司独立董事的比例仅为28%,而无欺诈公司的比例为44%。

此外,在欺诈公司的外部董事中,实际与公司相关的灰色董事的比例大于非欺诈公司,前者的比例为44%,后者的研究也得到了证实。

BeaslyMarks.(1996)利用logit截面回归分析,检验75家欺诈公司与75家非欺诈公司董事会的差异,发现非欺诈公司董事会外部董事在财务报告中的比例明显高于欺诈公司。

目前,许多上市公司聘请了独立董事。

然而,一些公司聘请名人担任外部独立董事,只是为了创造轰动效应。

他们真的不想让外部董事监督公司的行为。

外部董事是出了名的。

解决外部董事的报酬、来源、工作时间、职责和约束、与监事会的分工等问题。

2.设立主要由外部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

通常,董事会将其监督财务报告的责任委托给拥有大部分席位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作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的机制,在防止和发现财务报告欺诈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其责任包括: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表、其他财务报告、公告前利润、公司会计原则(惯例)。

在审计计划方面,讨论审计工作的范围和时间;讨论审计方法;讨论审计问题;建议或批准审计费用。

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评价员工欺诈的可能性;评价管理当局欺诈的可能性;评价电子数据处理系统(EDP)的有效性;评价公司的行为准则。

实践表明,审计委员会作为一种公司治理机制,在防止和发现财务报告欺诈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例如,COSO的报告《内部控制的整体框架》提出,63%的非欺诈公司有审计委员会,只有41%的欺诈公司有审计委员会。

对利润操纵与企业治理结构关系的研究也发现,利润操纵企业更有可能有管理控制的董事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更少。

3.完善监事会制度。

中国规定,股份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

引进外部董事制度后,应继续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监事会应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和经理履行职责的监督和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

为使其能够胜任财务监督等职责,监事应具备法律、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