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美国商标标记指国内或国外企业因对外贸易或扩大发展的需要在美国成功注册商标后,获得的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商标标记。

一、注册美国商标好处

1、打开通往国际的大门,为拓展海外国际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避免蓄意竞争及抢注;

2、通过美国商标在国际上享有的良好信誉,让冠以美国商标的产品更好的销往其他市场及国家地区;

3、注册美国商标在国内也能通过消费者已有的心理定势提高产品附件价值,扩大市场份额。

4、拥有美国国际品牌,对处于创业期企业来说,可在短期内用最小成本提高产品知名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5、美国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可增加公司在上巿或被收购时的资产评估价码。

二、注册美国商标特点

1、“先用先得”,在美国商标的所有权通常取决于商标在美国的使用。

一般来讲,即使先使用者从未在美国注册其商标或后使用者先注册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先实际使用某一商标者有优于在后使用商标者的权利。

当然,从商标保护的角度来讲,也不可忽视使用者的商标在美国联邦专利商标局的注册。

2、时效性,指美国商标的使用是有时间限制的,《美国商标法》规定:

美国商标注册证之有效期间为十年。

但,依据本法之规定所为标章之注册,注册人应在注册后第六年届满前一年内向专利商标局提出宣誓书,陈明于商业上使用该标章于指定之商品或服务之事实并附送其标章之现使用样张或复制品,或表明其未使用系基于得不使用之特别理由,且未使用并无抛弃之意思,否则,于第六年届满时,局长应予以撤销。

要求宣誓书之通知,应附加在各注册证。

3、地域性,指美国商标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

注册商标专用权仅在商标注册国享受法律保护,非注册国没有保护的义务。

三、注册美国商标标记样式

必须绘画在不反光的白纸上,其长与宽均不得超过5cm X 9cm/份。

黑白需6份商标图样(如非图案只需三份),如注册商标不是英文,则附上一份英文译本说明。

申请基于商标的实际在先使用,则每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需提交三份样本,显示该商标在该商品或服务上的实际使用情况。

三份样本可以桢,也可以是该商标的三种不同使用的示例。

四、注册美国商标申请资料

1、申请人(或企业)的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2、一份商标注册申请受权书(本司拟定);

3、6份黑白商标图案;商标图案不大于5平方厘米(如非图案只需1份);

4、采用拟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之详细清单,及注册的类别;

5、曾经使用拟注册商标的证明(提供商标样本);

注:如果拟注册优先权文件,请填写优先权文件。

文件不需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