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涉外贸易和跨境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将业务拓展到海外。
美国作为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之一,一直是外贸行业更大的一块蛋糕。
随着品牌理念的看重和卖家的连续深刻布局,随同着美国商标注册的连续增加。
去年,中国人在美国申请商标的数目超过美国本土品牌,位居榜首。
仅在过去的这一周,中国申请人就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交了10,475件美国商标申请,而美国品牌所有者则提交了9,296件申请。
今天企服快车就和大家详细聊聊有关美国商标注册方面的情形,具体如下:
在大批的商标申请中,USPTO似乎察觉到了其中的一些“异常”,继去年USPTO要求美国执业律师申请商标的政策之后,USPTO也开端严控证据商标应用!这导致许多卖家的美国商标在审查期间收到了更正通知。
与大多数其他不同,美国商标注册采取“应用优先原则”,即申请商标,商标必需在申请前已经在美国商业基本上应用过,美国商标重要分为以下几种提交申请的三种情形:
1.应用意向:即申请商标时,该商标尚未在美国应用。
基于“应用意图”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无需提供商标应用证据,直接提交注册基础信息即可。
商标经正式审查后,将发出正式通知,并要求申请人在发出通知后6个月内应用该商标并提交商标应用证据,以获得商标注册证书。
如果商标在获准注册前未被应用,申请人可以申请延期提交应用声明。
但是,如果不能提供应用证据,商标将无效。
2.实际应用:在提交商标申请时,该商标已在美国应用。
如果以“已应用”为根据提交商标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需提供该商标在美国应用的证据和最早应用日期。
3.在其他注册:当申请人的原籍国已经提交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并且短期内不能在美国应用时,应用此根据。
美国对商品的审查非常严厉,依据中国在美国注册申请中指定的商品遇到更正的机遇较大,会增长以后遇到官方审查看法的风险,所以一般不推荐。
无论申请注册的情形怎样,应用证据都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当审查员在审查流程中,以为您提交的应用证据不足或存在捏造等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内容,将出具商标审查看法书),要求提交新的应用证据。
那么,应用什么样的证据能力满足要求呢?首先,审核员在审核证据应用时,重要审核以下几个重点:
1.作为应用证据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产品,必需属于该商标所选择的子类别中的产品。
2.任何形式的应用证据都必需在此支撑信息上反应该商标名称。
3.提供所有应用证据,至少其中一项应用证据必需表明该产品已在美国出售。
4.所有任何形式的应用证据,必需是真实的,不能应用P图(除非你对自己的P图技术对比有信念,以为审核员看不到),不寻求图片雅观,实物图片更好提供实物照片,图片无需做美化,出现最真实的状况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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