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版权局隶属于国会图书馆,其职能为:执行美国版权法,就版权的法规和政策对国会、法院及行政部门提供建议,协助司法部门进行版权保护。

版权登记制度是美国版权法首创的一项重要制度。

美国1790年颁布了第一部联邦版权法,该法颁布两周后开始实施版权登记制度。

1998年,美国版权局开始实行电子登记、记录和缴送系统 (CORDS),取代手工登记。

为适应数字化版权保护的要求 ,2007 年8月7日开始启用新的电子版权局系统 (eCO,electronic Copyright Office) , 缩短了登记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

该系统的一个突出标志是开始接受并鼓励公众通过互联网提交登记申请,减少实物交接;建立并推行eCO的目的是改善公共服务,便于公众在线获取版权局服务以及在线获得版权登记材料,增加国会图书馆的数字作品收藏。